2007年11月21日 星期三

資訊流通!

上學期在政大修課,主題是談discrimination,以美國案例為主。這是個非常愉快的學習經驗,當然,老師上得很好,內容也很有意思。

但「愉快的學習經驗」主要原因倒不是這個部分,而是來自同學間彼此間資料的相互交流及資訊的流通

老師上課隨意提及的一個案例,晚上回到家時,打開email,哇!已經有同學把案例找出來,並寄給大家了!甚至還多幾篇相關的評論。

美國法院就discrimination相關議題有新的判決出爐時,看到的同學就會把相關議題的網站寄給大家,甚至附帶地找出相關的判決、評論的文章一併給所有同學。

期中談論到「關愛之家」的案例,老師一時興起地說下次我們先來談談這個台灣案例,並寫個legal meno或上訴第二審的上訴狀。往後一周中,大家email來往地頻繁,有人找到一審判決寄給大家,有人找到一審的答辯狀,有人分享自己看過的相關評論、有人傳送寫作格式…。學期結束後,關愛之家的二審判決當天,就收到同學的信,告知此一訊息,之後判決出現時,還找出來寄給大家!

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,我們就會在上課前十幾分鐘時聚在一起,談論今天要談的案例,討論案例內容、提出不懂的地方,時間很短,但往往對案例有更清楚的掌握…

十幾個人卻像是一個team,學習的資料、資訊被充分地交流、同學間毫不藏私的方式及努力、積極的態度亦激勵了彼此的學習…,這幾乎是我個人最愉快的上課經驗!

而我們這個刑法讀書會運作地蠻好,大家都會提出各自的論點、想法,互相交流,甚至出現了這個交流平台。但是,就資訊交流、資料的流通,就顯得不足許多…本來我是沒有資格說這個的,畢竟我的論文方向與大家的大相逕庭,資料也難以供大家使用。可是,既然大家是個team,我也是其中一個成員,自然也不能卸責…。

真的是要提醒大家:

無論,你正在寫論文也罷,你還在準備考試也罷…,把身邊所有的資料與這個team的成員交流,提供你找到的資料或也可以說說自己想找那方面的資料一直沒找到,大家幫忙留意、協尋!

除了節省不必要的時間浪費外,惟有資料被充分流通,討論才更有意思,就像是法庭上般,充分提出攻擊防禦方法後,大家基於這些卷證資料作言詞辯論。



3 則留言:

JIN 提到...

恩,孟秀所言,我是非常認同的。
雖然說目前我並不是以論文為導向,不過資料的蒐集,以及與團隊的分享,我想大家應該慢慢會熱起來的。
這次幾次下來,討論的感覺愈來愈好,而資料蒐集的工夫,我想也是我應該要好好學習的依個重要課題。

應罰性先生 提到...

瞭解,給點時間讓我整理一下啦!

炳憲 提到...

我手頭上目前的資料有

1 罪刑法定主義與刑法第二條法律有變更 中文文獻 幾乎應有盡有

2 未遂犯 中文文獻用國家圖書館的期刊與目錄搜索 也幾乎都印了

3 刑法第六十二條自首 不論是中文書籍或者是期刊 我也幾乎都搜集完了 書集部分更有年代超久的

4 加重結果犯 手頭有一些資料 比較不完整 有需要的夥伴們 直接CALL我問我比較經濟與迅速

5 得被害人承諾 近五年來的中文資料也幾乎都蒐集完成

6 保證人地位 近五年來的中文期刊資料都有

7 偽證罪 如同上述

8 時效部份 圖書館中的書籍或是期刊 我也幾乎都印了

以上是我手邊有的資料 由於資料頗多 雖已分類但尚未建檔 若有需要直接撥打0919287876 這樣比較快 或許這樣大家可以便利些

最後 有些資料是我做報告時所蒐集的 有些是跟凱翔學長討論問題時分工合作的 謝謝大家